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告
本院受理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唐德云等13人犯诈骗罪一案,因被害人人数众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三款及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第二百二十一条、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,将开庭事宜通知如下:
定于2025年8月19日上午9:00在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唐德云等13人诈骗一案,在2016年至2020年购买上海和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(后更名为上海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)的矿宝牌矿物元素口服液、萃思敏蛹虫草口服液的人员,作为本案被害人可以参加诉讼。如参加诉讼,请于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6日向我院提出(0832-5099052),并提交或邮寄相应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等诉讼材料。
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
2025年8月11日